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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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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推进我省知识产权质押、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编辑: 更新于:2014-3-10 阅读: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本文提出了在甘肃省实行知识产权质押、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在技术进步和机制创新中发挥着日益突出的作用,成为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尽管近年我省中小微企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与发达省市相比,我省中小微企业总体仍呈“散、弱”的特征,个体规模普遍偏小,约80%中小微企业资产不足500万元;企业经营分散,抗风险能力弱。特别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省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生产成本急剧上涨,融资难严重制约着它们发展壮大。

但是,银行因科技型中小企业抵押不足、风险收益不匹配常常对其“惜贷”,资金不足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其实,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价值在于大量专利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其贷款融资的特有优势和理想方式。但是,由于知识产权对风险控制的技术要求较高,再加上相关法律不健全,制约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深入推广,知识产权还远未成为重要的融资手段。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方式,指企业或个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融资。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初起在北京、吉林、湖南、广东、宁夏、江西、四川、湖北、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开始进行试点,面向中小微企业承担通过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贴息、扶持中介服务等手段,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在专业评估机构和银行之间搭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等重要任务。试点几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批拥有专利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利用自主知识产权融资,为企业发展取得了宝贵的资金。我省虽然已经开展了一些探索,但至今尚未真正开展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业务。
  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可以帮助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融资困难,还对鼓励企业树立创新及品牌意识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将有力地推动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此建议: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省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工商局制定出台《甘肃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尽快完善制订《甘肃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具体明确对我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操作模式,同时从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给予贷款贴息,并制订相应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管理体系。鼓励支持省内资产评估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业务,同时吸纳北京、上海有经验的权威评估机构来我省开展评估业务。
    三、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服务机制。省财政给予扶持,增加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额度,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四、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宽松环境。依托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向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中小微企业倾斜,支持企业创新和引进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对技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中小微企业,降低贷款门槛、延长贷款时间、提高贷款额度。

五、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控制体系。金融机构要创新质押融资管理体系、授信评级、价值评估机制,进一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风险补偿和尽职免责机制。
  
六、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监管服务体系
  1、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依托信用信息平台,解决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评估、担保、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确认企业和法人代表信用情况,为提高授信额度和工作效率建立坚实可信的数据基础。
  2、推进中小微企业业务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的对接

针对中小微企业财务报表不够规范导致审计难度大、贷款周期长等问题,加快银行对帐单系统与企业ERP系统的衔接,增进双方信息共享,便于银行掌握企业资金流量和流向,了解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并根据需要及时发放贷款。  

 

 

调研组:高洪卫  高智海 

撰稿人:高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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